驾驶员违章罚单丢失,可以到交警队补办一张,然后去缴纳罚款的,如果超过15天还没有去缴纳,会产生滞纳金的。无论是现场处罚还是非现场处罚(即违法停车贴条、电子警察摄录等),只要交管部门已对该违法行为进行裁决,驾驶人就应该按照“处罚决定书”规定时间在15日内去缴纳罚款,否则就会因逾期被加处罚款,同时,记分还可能会被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
扩展资料:
交通违法者自领到交通违法凭证15日内必须到有关部门接受处理或罚款,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从第16日起每日按罚金的3%收取滞纳金。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交通罚单
电动车违章罚款单丢了,要交罚款需要到交警补办之后,才能到银行缴纳罚款。
若是交警部门的罚款单,需要携带驾驶证身份证去当时给开罚款的交警部门或者违法受理处说明情况,工作人员输入你的行驶证证号就能查出你的违章记录,会给你开张缴纳罚款的单子,然后去银行交款。
需要注意的是:违章停车后被交警“贴条”属于非现场交通违章,会有个简易的“告知单”。如果没有确认罚单是没关系的,不会算滞纳金,只需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缴纳罚款便可。
相关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超过十五天每天加3%罚金,这个是真的。自己的亲身经历,当时罚单上写的是40元,结果罚单被自己搞丢了,最后通过别的办法查到了,一共交了80元。不交还麻烦一直留底。贵阳的朋友可以找我帮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