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给别人起外号是侵犯别人名誉权?
因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 101 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
你所说的起外号属于侮辱,可能还涉及诽谤,当然要看你起的外号而定。一般发生这种事件无需惊慌,在中国人权保障法不完善一般情况下最多就是,出面道歉等。除非你侮辱了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
当然侵犯人格尊严权 因为名誉权是人格尊严权的一种
人格尊严权集中表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荣誉权。
根据《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我能出来以上几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如果外号比较不雅,有损风气,贬损他人之意,在公共场合将其外号到处宣扬,是侵犯其人格尊严了。一般无伤大雅的外号,不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