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交通事故小轿车和电动车,造成电动车方2人死亡,轿车方一人重伤,轿车司机承担什么责任

2025-04-29 18: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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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赔说来回答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回答2:

如对事故负有全责、主责、同责的,轿车司机构成刑法第133条规定的交通肇事罪,如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法律规定

回答3:

如认定全部或主要责任,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