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承包人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

2025-02-24 19: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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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您好,司法实务对施工合同无效承包人是否可主张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理解不一。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设立的初衷在于保护工程价款中包含着的大量人工工资和材料款,该部分的款项应充分得到保障。在司法解释规定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可主张工程价款请求权的情况下,作为从权利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也应可一并主张,从而维护法律的统一性。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指发包人经催告支付工程价款后仍不予支付,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就该工程与发包人协议折价,或者申请法院予以拍卖,承包人的建设工程价款就该部分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回答2:

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可以要求参照合同约定履行,承包人享有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