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和汉族生的孩子是什么民族

2024-12-04 08:4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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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汉族和少数民族通婚生下孩子,孩子的民族成份可以是汉族民族或者少数民族。公安部门将根据其父母共同签署的民族成份填报申请书予以确认、登记。

根据《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

第五条 公民的民族成份,只能依据其父亲或者母亲的民族成份确认、登记。本办法所称的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继父(母)。

第十七条 民族事务部门、公安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理。

(一)不按规定登记公民民族成分,或者对符合条件的公民变更民族成份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登记、审批、变更公民民族成份的;

(三)违规审批公民民族成份变更申请的;

(四)违规登记或变更公民民族成份的。

扩展资料:

民族政策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中国历代政府(无论是汉族还是少数民族建立的中央政权)虽都有一套关于民族事务的政策和制度,但民族间却无平等可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制定了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正确的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方针和政策,即民族平等政策、民族团结政策、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和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的政策。

新中国成立后,根据大多数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的意愿,中国政府采取不同方法,先后在少数民族地区逐步实行民主改革,并在20世纪50年代末完成。这场改革,废除了领主、贵族、头人等特权者的一切特权,消灭了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旧制度,使千百万少数民族群众翻身解放,获得人身自由,成为国家和自己命运的主人。

建国六十多年来,中国各民族结成了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曾经长期被压迫、遭歧视的少数民族真正变成了国家的主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一些新中国成立前社会形态尚处于原始社会末期、奴隶制度或封建农奴制度下的少数民族,在短短的几十年里跨越了数百年乃至数千年的历史鸿沟,跨入了现代社会。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政府结合中国实际情况采取的一项基本政策,也是中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

1947年5月,中国建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第一个相当于省一级的民族自治地区──内蒙古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又相继建立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和西藏自治区。截止到1998年底,中国共建立了155个民族自治地方政府。

其中,自治区5个、自治州30个、自治县(旗)120个,还有1256个民族乡。在全国55个少数民族中,有44个民族建立了自治地方政府。实行自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75%。民族自治地方行政区域的面积,占全国总面积的64%。自治地方的数量和布局,与中国的民族分布和构成基本上相适应。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管理办法

回答2:

  少数民族和汉族生的孩子,可以是少数民族,也可以是汉族。按照规定,不同民族的公民结婚所生子女的民族成分,应依据父或母的民族成份确定,满十八周岁以前由父母或养父母商定,满十八周岁者由本人决定。

  依据《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分的规定》
  二、个人的民族成份,只能依据父或母的民族成份确定。
  三、不同民族的公民结婚所生子女,或收养其他民族的幼儿(经公证部门公证确认收养关系的),其民族成份在满十八周岁以前由父母或养父母商定,满十八周岁者由本人决定,年满二十周岁者不再更改民族成份。

回答3:

你好,新生儿落户的时候你可以问一下派出所那面,应该是两个都可以,你们自己选择。
所以你可以对比一下,哪个民族会占优势,你就让孩子是哪个,那样子将来可能享受一些优惠政策呢。
如果有问题可以联系我,方式见我个人资料。希望能帮到你!

回答4:

随便~~都可以

回答5:

汉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