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养老保险是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和责任,没有附加条件,以员工完不成任务自己承担全部养老保险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受到处罚。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不合法,但是你也没有办法。要么你告他去,可人家嘴大,再说了,现在的那些公务人员有几个向着老百姓说话的??要么你就别干,但是怎么的也得过完年的吧???还是劝你忍忍吧!!!!
由于每个城市的政策不一样,建议您拨打当地社保局电话12333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