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角度可以不给,从感情上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嘛,毕竟四年啦,并且从世俗的眼光来说吃亏的总是女孩,怎么给?给多少?依据个人家庭能力和女孩协商而定,愿你能处理好这件事
恩恩,个人觉得可以适当的给一点了毕竟4年的时间对女孩来说很宝贵的了可能她把最好的4年给了你虽然说是你情我愿的了,数目的话根据自己的能力来决定吧
不公平,女的要分没听说要给男的分手费,男的要分就得给分手费,只不过给点也可以,必竞跟了你四年。
不给
我和她同居了四年,现在她有和别的男人在一起,她是否把我所花的钱买的东西退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