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处罚和《拘留通知书》由哪个部门下达?

2025-04-13 00: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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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法律规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九十一条 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
  第一百零三条 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第一百零二条 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