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程序是需要迁移户口的人持本人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到迁入地办理准迁证,
然后回户籍所在地凭准迁证办理户口迁移证,同时注销原户口。然后持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上户口。
派出所收取准迁证和迁移证工本费,迁移证和准迁证的工本费都不超过十元,其他不收取费用。迁移证和准迁证的有效期都是四十天。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主要是法院判决女儿归你的判决书,离婚证等)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有的是分县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