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办理流程:
一、业务概述
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管证》)。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二、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并填写《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3份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税务登记证》(副本)
四、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纳税人应在外出经营活动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五、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因此,《外管证》应当根据合同金额开具,但是实际工程价款大于小于合同金额这是常有的事情,施工地税务机关填写《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机构所在地查验联时按照实际工程款计算缴纳各种税(费)种和发票号码填上即可,没有一点问题的。
当然,要开新的外经证,每张外经证是要核销的,
你可以咨询当地的12366的
回答:南京千佰汇财税
去税务局冲吧,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