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做传销被拘留了3天,请问是否有案底与是否能过去澳门或者香港工作?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刑事拘留,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法院判决。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组织、领导以传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