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了还手把对方打伤属于什么行为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2024-12-03 14:5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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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被打了还手把对方打伤,如果是为了保护自身安全,属于正当防卫的行为,正当防卫是合法的,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七条 准确把握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正当防卫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对于多人共同实施不法侵害的,既可以针对直接实施不法侵害的人进行防卫,也可以针对在现场共同实施不法侵害的人进行防卫。

明知侵害人是无刑事责任能力人或者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的,应当尽量使用其他方式避免或者制止侵害;没有其他方式可以避免、制止不法侵害,或者不法侵害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可以进行反击。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最高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回答2:

从道理上讲,你是有理的。从法律上来说,不构成正当防卫,一般来说认定互殴行为。最后按照造成伤害后果处罚,你给对方治伤,对方给你治伤。

回答3:

根据你说的情况,如果对方先动手打你的话,之后你还手将他打伤,目前来看说不好你会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如果你们俩个人在互相殴打的过程中没有给对方造成什么严重的伤害,等你们报警以后,公安机关会对你们询问一下详细的事情经过,以后对你们进行调解,如果你们达成调解协议的话,你就算完事了。但是如果你们在互相殴打的过程中,给对方造成了一定的伤害,比如说身体上有明显的外伤,流血的话,那么你们会被公安机关聘请第三方鉴定机构对上伤情做鉴定,然后公安机关会根据伤残鉴定作出相应的处罚

回答4:

根据你说的情况,在案发当时,虽然你一开始被很多人殴打,而且当时你也没有还手伤害对方的意思,但是你后来也对对方实施殴打了。现在来看,这件事情现在已经由公安机关受理了,我感觉这件事现在属于故意伤害案件,在这个案件中,最后要由谁承担主要责任还是要看最后谁受伤受的严重,你们当时在报警以后是否到当地的三甲医院进行就医,公安机关在事发后有没有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对你们的受伤情况进行伤害鉴定,最后你们是否会受到刑事处罚还是治安处罚,这都要看最后的鉴定结论是什么样的。

回答5:

防卫行为,但是否是正当防卫,超未超过必要限度是是否负法律责任必须考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