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公务员具体职责如下:1、协助党政领导处理日常事务。2、负责本镇各内设、下属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的综合协调。3、负责文秘、档案、信息、信访、保密、行政事务和后勤工作等。4、组织草拟综合性报告,审核以镇党委、名义发布的政策性文件。5、协助做好镇党的组织、宣传、纪检、统战、武装、老干、关协和工、青、妇等群团工作。6、做好镇机关人事管理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7、组织制订和监督实施镇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8、承办党政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