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四分利。属于高利贷如果起诉还能追回本金吗?

2025-04-05 07: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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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按目前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月息超过三分的民间借贷,超过部分的利息是无效的。也就是说,民间借贷月息四分是高利贷,超过月息三分部分的利息,可以追回。但本金应当归还,不能认为高利贷啥都不用还了,连归还的本金都要追回,这是扯淡的想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回答2:

民间借贷四分利,相当于年利息百分之四十八。最高人民法院有明确司法解释,年利率高于百分之二十四的借贷利息属于高利贷。你描述的借贷年利息已经明显超过了百分之二十四,属于高利贷。
如果你起诉,你也不可能拿回本金,你能起诉的诉求只能是不支付超过国家规定利率之外的利息,但借贷本质不会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