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和解具有终结执行或中止执行的效力。 一 如果和解协议的内容是权利人放弃全部实体权利,和解协议的效力之一即是终结执行。 二 如果执行和解协议的内容是免除义务人的部分义务,或变更履行义务的时间或方式,则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三 如果当事人完全履行了和解协议,则人民法院应作出终结执行的裁定。
执行终结: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不可能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