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已于1997年12月由重庆直辖市管辖,不属于四川管辖。
1996年,四川省将涪陵地区改为地级涪陵市,丰都县隶属涪陵市。
1997年12月,随着重庆市直辖,丰都县脱离原涪陵市,直接由重庆市市管辖。
扩展资料:
隋朝,开皇三年(583年),现丰都属临州临江县;大业三年(607年)属巴东郡临江县;恭帝义宁二年(618年),自临江县分出置丰都县,隶临州。
唐代,贞观八年(634年),隶山南道忠州;天宝元年(742年),隶山南东道南宾郡;乾元元年(785年),隶山南东道忠州;至五代前蜀、后蜀,隶忠州。
宋朝,宋真宗时,隶夔州路忠州南宾郡;徽宗政和元年(1111年),复并入临江县;南宁高宗绍兴隐蚂元年(1131年),丰都县复置;度宗咸淳元年(1265年),隶夔州路咸淳府。
元初隶四川行省重庆路忠州;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垫江县并入丰都;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明玉珍大夏政权时,垫江分出。
明朝洪武十年(1377年),丰都县并入涪州,属四川承宣布政使司重庆府;十三年(1380年)自涪州(今涪陵)分出复置县,改名酆都,隶重庆府忠州。
清代康熙十三年(1674年),酆都县为吴三桂军占领;十九年(1680年)清军复收;雍正十二年(1734年),隶忠州直隶州;嘉庆七年(1802年),隶川东道忠州直隶州。
民国元年(1912年),隶四川省忠州;民国2年(1913年),隶四川行政公署川东道;民国3年(1914年),隶四川巡按使公署东川道;民国17年(1928年),直隶四川省;民国24年(1935年),隶四川省第八行政督察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1950年,隶西南区川东行署区涪陵专区;1952年9月,隶四川省涪陵专区;1958年县名酆都改为丰都;1968年至1995年,丰都县隶四川省涪陵地区。
1996年设立李配地级涪陵市,丰都隶属灶扰埋涪陵市。1997年12月,丰都县正式由重庆直辖市管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丰都
四川省丰都县原来属于与重庆市(地级市)同级的涪陵市。
历史信息(涪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初,置川东涪陵区,辖涪陵、南川、酆都、石柱、武隆、长寿、彭水7县,隶川东行署区。1952年,川东酉阳区并入川东涪陵区,增辖垫江、黔江、酉阳、秀山4县,隶四川省人民政府。1958年,长寿县划入重庆市。1968年改称涪陵地区。1983年撤涪陵县设涪陵市。1988年,分黔江、酉阳、秀山、彭水、石柱5县设黔江地区,涪陵地区辖涪陵市、南川县、丰都县(1958年由酆都县更名)、垫江县和武隆县。1994年,撤南川县,设南川市。经国务院批准(国函[1995]106号,1995年11月5日),1996年1月,撤涪陵市,设枳城区、李渡区;1996年3月,撤涪陵地区,设地级涪陵市,下辖枳城区、李渡区、南川市、垫江县、丰都县、武隆县。1996年9月15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复同意,游郑粗涪陵市划归重庆市代管。 1997年3月1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五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设立重庆直辖市的议案,涪陵市正式改隶重庆直辖市。1997年12月20日,经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批准,撤销原地级涪陵市和枳城区、李渡区,设立重庆市涪陵区,重庆市涪陵区辖原枳城区、李渡区的行政区域。原涪陵市所辖(代管)的南川市神镇、武隆县、丰都县、垫丛敏江县改归重庆市直接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