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元门坏了物业不管?

2025-04-07 21:5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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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单元门坏了物业需要承担维修责任,因为单元门属于公共区域,物业对公共区域有维护保养的责任,物业可以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来维修单元门。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扩展资料: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参考资料来源:赣州市政府——物业管理条例



回答2:

单元门坏了物业需要承担维修责任,因为单元门属于公共区域,物业对公共区域有维护保养的责任,物业可以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来维修单元门。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扩展资料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赣州市政府-物业管理条例

回答3:

单元门坏了这个问题要看这个坏的程度了,因为在很多小区都有这个现象,原因其实有2个,一个是物业管理不到位,2是这个门的使用年限已经过了维修成本过高。
其实这个门的问题,最终解释出来就是钱的问题,因为物业公司只是负责公共区域的正常维护保养工作,大型的维修及更换是维修基金出的。所以物业会把这块放在维修基金中,因为看是一个简单的门,其实这个门是有很多业主到户控制的,线路铺设及检测做下来的话应该有个几万块,所以这个也很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