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土地征收应报有权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征地。具体事宜请与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咨询。预征土地就是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用地转用年度计划,由县(市)政府或者经济开发区,甚至是乡镇政府作为征地主体,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土地预征协议”,并按约定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款。1995年,国务院《关于做好1995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中发〔1995〕6号)就已明确提出,今后不准搞“土地预征”。
如何判断土地征收是否合法:
1、身为被拆迁人,你应当参与的程序有哪些?土地征收报批前部分阶段、实施征收决定和制定安置补偿方案阶段都需要你的参与。征收人在上述阶段都通知你参与了吗?如果没有被通知参与,那么征收程序就是违法的。
2、国土资源部门有告知过你被征收的土地相关信息吗?在征地依法报批前,本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履行如下程序: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国土资源部门有将上述信息告知过你吗?如果没有被告知,那么征收程序就是违法的。
3、你签过这样的调查表吗?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会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调查结果(预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并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你签过这样的调查表吗?如果没有签过,那么征收程序就是违法的。
4、国土资源部门有告知过你申请听证的权利吗?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你被告知过申请听证的权利吗?如果没有被告知,那么征收程序就是违法的。
5、你见过这样的征地公告吗?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地公告,并负责具体实施。
6、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听取过你的意见吗?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程序中,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给你表达意见的机会吗?如果没有,那么征收程序就是违法的。
7、最后征收程序就是被拆迁人与征收单位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了,你家房子被拆除前,有签署补偿协议吗?征地单位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商签订书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如果征收单位未与你签订补偿协议,就拆除了你的房子,那么征收程序就是违法的。
1、你说的情况不是十分清楚,是否合法,你可以对照以下的规定检查一下:
2、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在征地过程中,征地的对象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规定。所有土地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方能征用。
批准程序
征地的批准程序:
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用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用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实施程序
征地的实施程序 :
1、发布征地公告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发布范围: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
(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
(2)登记申请人: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
(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
(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不列入补偿范围。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拟订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
(2)拟订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
(3)方案内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
(4)方案公告: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5)报批:由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报市、县政府批准。
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确定和批准机关:市、县政府(并报省政府地政部门备案)。
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组织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政府地政部门。
(2)费用支付:在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土地。
6、土地交付 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对于政府对未经批准的征收土地,强行填渣土,致使良田和旱土被堆填了几十亩,为何会村民状告无门。请求各位大师指点谜经,告之应向什么部门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