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满的员工在离职时,用人单位是否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还有就是如果是签的无固定期限合同又怎么算?
2025-02-23 17:3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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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合同到期,如果用人单位提出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进行补偿。如果劳动者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拒绝续签的属于违法终止,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提高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回答2:

一,应分以下情况区别对待:
1,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单方面因个人原因不续签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原合同待遇时,劳动者单方面拒绝续签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单方面不愿意续签的,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4,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愿意续签,但待遇低于原合同待遇劳动者拒绝续签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3、4情形下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工龄起算年限为2008年1月1日;
二,若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般意义上而言,只有在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时,才会出现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按照目前法律规定,此时双方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其它只能按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处理。

回答3:

单位不愿意续签的,必须一年赔一个月工资。如果是劳动者不愿续签,是没有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