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系统里没有作废,但在发票的第一联上盖了作废章,请问这张发票还能用吗

2024-12-03 23:44:4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在盖了作废章后此发票就不能再使用了。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第二十八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
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回答2:

没大问题。因为目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第一联均是记账联,只不过你误盖作废章,但抵扣联和发票联未盖错,再一个主要是你系统里的发票信息正确,故没大问题。就如银行转账时你把单位留存的税票第一联盖错,只要银行、税务、国库等联次正确就可转账一样。

回答3:

严格的来说,是不能使用了.如果税务局查到这种情况的话,是要处罚的.建议你直接在系统里同作废算了.

回答4:

不能用,系统里也要作废。系统内信息和发票实际情况是必须保持一致的。

回答5:

应该没有效了。你如果已经申报了,可开红字发票抵扣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