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啊,从法律上来讲,幼儿园对您的孩子是没有监护权的,有的只是教养权。也就是说,幼儿园只需对您的孩子进行保育和教育,在保障其生命安全的同时,尽可能消除安全隐患,不对幼儿施加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或者其他的故意伤害,他们从法律上就没什么赔偿责任。如果是幼儿自己不小心受的伤,您最多从民事方面向幼儿园所取一部分经济赔偿,不可能真的到多少的赔偿的,当然若是教师故意而为就另当别论了。你可以从幼儿园有没有履行其固有的安全责任的角度进行调查,若确实是幼儿园未能履行其安全职责,那么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索赔就多一点,若其确已履行好了安全职责,那么就基本只能从民事公平的角度要求其分担一部分医疗费用,过度索赔的话,法律上是不会支持的,这种类似情况很多的。
你想怎么赔偿都可以(男孩还是女孩):
1、经济方面的
2、以后孩子上小学要求幼儿园给办进重点小学(幼儿园与小学同属于一个教育局,也就是说他们是兄弟单位,有联系的)
不知道这么说你会不会生气哦!严格说来,幼儿园没有监护权的,但是出于道义上,幼儿园还是会给予一定补偿的。
应该先分清孩子受伤是意外还是责任事故再说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