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为内蒙古自治区特有的县级行政区,行政地位与县相同,是同一个级别,称呼不同而已。
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县级的少数民族自治区域都叫自治县。
旗是内蒙古的县级的县
专指内蒙古自治区的行政区划单位,相当于县。
自治旗为中国内蒙古自治区特有的民族自治地区,行政地位相当于旗,为县级行政区。
县,中国三级行政单位,今为一级行政区划,隶属于地级市、直辖市、自治州之下。
补充: 在内蒙古实现统一的民族区域自治的过程中,按照中国共产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和1949年的《共同纲领》,对区内具备自治条件的其他少数民族实行自治,是进一步推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重要内容。这一措施,既尊重和保障了少数民族自主地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又坚持了各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的原则。 截至2004年12月31日,中国境内有三个自治旗,均位于呼伦贝尔市,分别为鄂伦春自治旗、鄂温克族自治旗和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