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合同期还在病假期间,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吗?

2024-12-05 10:4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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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过了合同期还在病假期间,公司无权终止合同,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给职工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回答2: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注: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每满一年工作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