汗。。。楼上的答者要先了解自己的法律水平,再回答法律问题。
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难道不是违法行为?所谓的治安管理条例早就废止了。现在适用的称谓“治安管理处罚法”。即使是以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也是违法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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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http://news.sina.com.cn/c/2006-02-20/15109152700.shtml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由于嫖客是淫秽活动的主要参与者,所以他也是违法活动地责任人之一。由于情节危害只是针对自己和少数人,所以大多警告,罚款处分
不算,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多数罚款,有时会拘留
算,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也算是违法.罚款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