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同一控制下的话乙同不同意没有任何关系,这本来就是两个的同一控制人来决定的,股票不是给乙,是发行了股票来购买乙的股东(包括那个实际控制人)持有的乙的股权的,乙本身没有持有自己的股权的,它只是被收购的标的物
乙方已经不想做了,或者被合并,乙变成了甲的股东之一,看好A公司的成长力,获得股票分红或者资本利得。这种情况多出现在上市公司乙濒临倒闭或者乙的实力和潜力小于甲,投奔比自己强大的甲,对自己当然有好处。
我记得会计里边有提到,甲公司用增发股票换乙公司100%的股权,甲公司拥有了乙公司100%股权时,乙公司也是占有了甲公司一部分股份。其中会计里边有一块还提到了甲公司用增发股票换乙公司100%的股权,最后的实际控制权还不一定是甲公司或是乙公司,这要看最后谁获的股份更多,这个好像是叫反合并还是什么,忘了,太久没看会计了。这种可能性通常不大。通常情况应该跟楼上说的差不多。
股权激励是以公司高管、核心技术人员或公司确定的其他人员(监事、独立董事除外)为激励对象的一种激励制度,激励对象符合公司设立的条件便可于一定时间得到公司的股权(单个激励对象获得股权不得高于公司股权的1%,整个激励计划的股权不得高于公司股权的10%)。
定向增发是公司针对特定的范围定向定价出售公司股份,定向增发的对象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是总数量不能超过十家。定向增发往往用于上市公司对大股东增发,收购资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也用于上市公司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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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这样
参考
lugu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