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长春市办理“本市家庭购买廉价房的提取”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本人名下建行或者工行储蓄卡(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建行省内有效一类卡,工行全国有效一类卡。)
2.一般情况需提供:长春市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议书原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原件。)
3.一般情况需提供:代办手续及代办人证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夫妻代为办理提供结婚证,同一户籍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代为办理的需提供户口薄原件,单位代办需单位公积金代办员提供单位代办承诺及代办员本人身份证,他人代为办理的需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
4.一般情况需提供:房地产开发商加盖公章的入住通知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合法、有效。)
5.一般情况需提供:房地产开发商加盖现金收讫财务章的收款收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合法、有效。)
6.一般情况需提供:身份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有效期内。)
7.一般情况需提供:提取人或代办人影像资料(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当场照相。)
8.一般情况需提供:提取申请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