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称,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特警、民航空勤人员、血站业务工作人员等岗位。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有关乙肝的条款改成第七条 肝炎: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也就是说只要肝功正常,就可以当国家公务员。医护人员注册体检是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的。所以只要肝功正常,乙肝携带者就可以正常进行医护注册。
是不行的,不是对于病人的歧视,因为医生行业的特殊性,从事医技操作(如:注射、手术等)会存在感染风险的
您好,国家对这方面没有明确的规定。
不可以。没有办法。
想问问你现在情况怎么样?最后当医生了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