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包括工程建设文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和有关的建设工程合同。其中工程建设文件包括: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许可证等。
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是:
1、工程建设文件。
2、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和有关的建设合同。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是2013年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规章条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编著,内容涉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现批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T 50319-2013,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
按照我国工程建设监理的有关规定,工程建设监理的依据是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 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
法律、主要是指与工程建设活动有关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
法规,主要包括:1)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2)省级人大及常委会、省所在市人大及常委会,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主要包括建设计划、规划、设计文件等。这既是政府有关部门对工程建设进行审查、控制的结果,是一种许可,也是工程实施的依据。
依法签定的工程建设合同,是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具体控制工程投资、质量、进度的主要依据。监理工程师以此为尺度严格监理,并努力达到工程实施的依据。监理单位必须依据监理委托合同中的授权行事。
建设部和国家计委《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建监【1995】第737号文)明确提出:“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1、工程项目建设文件2、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3、工程建设监理合同4、其他工程建设合同代替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工程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