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乾元元年(758年),改郡为州,州县制取代了郡县制。
隋开皇三年 (583)﹐罢天下诸郡﹐以州统县。大业三年 (607)﹐又改州为郡﹐郡置太守。唐武德元年(618)﹐复称为州﹐州置刺史。唐玄宗天宝元年 (742)﹐改州为郡﹐郡置太守。后又改回。自此﹐郡极少设置。至元﹐郡名完全废弃,郡县制改为州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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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制起源于春秋时期的晋楚两国,郡制起源于战国时期的除了齐国以外的六国边郡,彻底成型的郡县制则完成于秦始皇在李斯建议下在全国推行的三十六个秦郡。
1、县的起源
县起初只是“乡鄙”的别称,所谓“乡鄙”就是西周时期“国野”体制下相对于“国都”的“郊野”之地,也就是说,在“国野”体制下,“国”、“都”、“邦”都是对领主城邦的称呼,“野”、“鄙”、“县”都是对领主城邦以外的农田之称呼。
春秋时期,“县”的含义首先向世袭的“采邑”转化,而后又向非世袭的“食邑”转化,晋国与楚国设置的县都是这一趋势的表现。
据周振鹤先生所论,晋县与楚县虽然各有县大夫或县公的设置,看似是世袭爵位的名号,但越到春秋后期,晋县与楚县便越发不具有世袭性,反而逐渐成为晋国执政与楚王用来平衡国内政局的筹码。
进入战国时代以后,列国的县也便进一步向秦朝以后的县靠拢,逐步成为日后两千年间中央集权体制下的基层行政层级。当然,除了齐国以外的六国国内依旧存在一些具有周式分封色彩的封君采邑,与县、郡相杂处。
2、郡的起源
郡最初的作用其实是“边防军区”,字面含义是“君之耳”,从设立伊始就有浓厚的君主集权色彩。
战国七雄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批领土国家,其君主直辖疆域远超夏商周三代的部落联盟(夏与商前期)与委托管理(商后期与周),所以,便有必要在远离国都的地方设立“郡”来进行管辖。而且,战国七雄之间战争频繁,这就更需要“郡”来调度部分国土的军力进行边地攻防。
而且,战国时期也出现了“郡统县”或“县统郡”的行政层级关系,为日后秦汉帝国彻底推行郡县制奠定了基础。
3、郡县制的最终成型
秦王朝对于郡县制的功绩在于实现郡与县两者的整齐化层级化合一,把战国后期刚刚出现的“郡统县”普遍推广开来,形成了遍及全国的“皇帝中央-郡太守-县令”权力渠道,从而通过“科层管理”实现了君主集权。
这不仅对历代皇帝与统治集团实现统治利益有帮助,还对华夏版图的长久一统形势与“大一统”意识的形成大有帮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郡县制
郡县制并没有被废除,而是被后世的王朝一直延续,只是汉朝实行的是郡县封国并行制
应该说还没废除,而是加以改革利用,我们今天的省县乡制就是郡县制发展来的。
郡县制由秦朝开始实行,汉朝初期有一段时间是分封制(汉高祖刘邦到汉文帝的七王之乱),后来又改用郡县制了,从根本上说郡县制没有被废除,而是在其他朝代得到了发展,比如唐代的道州县、宋代的路州县、元代的路府州县等等,直到现在也是省市县的体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