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对于与之初次建立劳动关系的或者是重新签订劳动合同需要调换工作岗位的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但是试用期的约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能约定超期试用期。2008年1月1日之前的约定的试用期内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2008年1月1日,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试用期内的工资就不得低于合同约定工资或者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
所以试用期80%工资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工资的80%
合同中说在试用期五天内因辞职或解雇均没有工资,是不合理的,工作一天也要给你工资,你可以去劳动监察投诉他们!
公司具体规定要按照他们的方式执行都这样的。个人不要纠结于刚开始能拿到多少,得到认可后才有资格提条件,毕竟要有付出才有回报,是金子总要发光的。
在中国这块一亩三分地上,有什么合理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