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你们双方自愿调解,法院现在让你们去领取的应该是调解书,而不是判决书。
如果你不同意调解,调解书下来之后,你可以不签收,跟法院说你不想调解,那么,法院只能继续进行审理做出判决。
如果是判决的话,判决书经送达后,若是不服,双方都可以在15日内提起上诉。
如果是调解的话,调解书一经签收,即为生效,生效以后,诉讼程序就随之结束,当事人就不能再就同一事实向同一被告另行起诉。
当然,如果调解书违反了自愿的原则或者调解协议有违法的内容,当事人仍可以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确有错误的报院长批准,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如果没有错误,法院应说明驳回申诉申请的理由,当事人就必须按照调解书履行自己的义务。
首先确定那是民事裁定书,不是判决书,但具有与判决书同等效力。只要没有违反自己意愿的,就可以更改。
可以不改,已经送达了,若是对方不满意在15日内可上诉
首先,你们在法院签字按手印的是什么文书,是法院调解笔录还是法院的调解书;如果是调解笔录,那让你们领取的应该是调解书,又怎么出现了判决书;如果你们已经在调解书的送达回证上签字了,更没有必要领取什么判决书了;鉴于这样的问题比较专业,请你先搞清楚,然后咨询当地的律师,以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其次,对于法院称的修改,如果是对你们已经领取的调解书文字等形式问题的修改,是完全可以的,比如说写错字什么的;如果是要实体修改,那么你完全可以拒绝,这样法院才会进行判决
是可以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