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条无效。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1、对于甲方私自开走乙方的车这个行为,这是侵犯他人财产的行为,如果车是在你的控制下如钥匙在你处,那么甲方就属于盗窃,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警。即使钥匙在甲方,那也属于保管或借用行为,你依旧可以向公安报案以侵占罪的名义。
2、对于甲方在还了10万的情况下要求50万的欠条这个行为。欠条只需要双方签字,没有手印没有公章手写都不影响它的真实效力,只要签字是由你签的。所以欠条其实对你不太有利,你可以通过其他证据来推翻。例如他哄骗你时你是否有录音,或者当时有没有其他人证在场,这些都可以提供佐证。另外你可以将银行卡交易记录展示,表明没有进行相应的转账,也可以申请法院调查甲方是否有提取50万的行为等。
3、甲方要求返还10万,这个行为的判定要看他给予什么理由提出。才能进行具体的判断。我认为可能是收条上写的日期是在还10万之前,那么就回归到第二点证明收据的虚假,则要求还10万的理由就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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