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8年(2月1日)举行新闻发布会,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表示,已对1978年以来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信息全部进行重新梳理,启动“清零行动”,将研究相关政策的衔接,加大安置岗位提供。
在介绍2018年在完善对军人抚恤优待安置机制上的举措时,高晓兵称,我们对1978年以来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信息全部进行重新梳理。梳理出来以后,按照已有的政策一一对应,凡是没有落实的都坚决要求落实,我们叫做“清零行动”。
今年国家对退役士兵安置指标提出硬性要求,在安置地选择上进一步放宽限制
妥善安置退役士兵,对贯彻落实改革强军战略,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以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今年7月份,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等10个部门联合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结合新时代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明确了一些新政策。
在安置指标上,提出“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要按照本企业全系统新招录职工数量的5%核定年度接收计划”这个硬性要求。
在统筹层级上,明确县级安排任务重、由市级统筹安排仍有困难的,可由省级统筹调剂安排,进一步加大安置工作的统筹力度。
在保险接续上,明确在国家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安置地政府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解决了退役士兵保险接不上续的问题。
在安置地选择上,进一步放宽限制,提出士兵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随父母任何一方安置;经本人申请,也可在配偶或配偶父母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安置。
在就业方式上,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回到地方后又放弃安排工作待遇的,经本人申请后,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其在部队选择自主就业应领取的一次性退役金与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之和的80%,发给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这些政策都是结合新时代的新特点,为退役士兵量身定制的,目的是使他们能够得到更多的选择机会、更大的实惠、更完善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