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的公司被注销或吊销的,被执行人仍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定义务,仍然应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1、申请执行的公司被注销的,仍会有原公司债权债务的承受人,法院可将该承受人变更为申请人后继续执行,不会影响法院的执行。
2、如果是申请执行的公司被吊销的,在依法注销之前,该公司只是丧失经营资格,但其法人资格仍然存续,法院仍应该继续执行,被执行人也应该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最高人民法院法经(2000)24号函(函复辽宁省高级人培辩民法院)》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其民事诉讼地位如何确定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做出的一种行政处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腔毕法进行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配圆缺因此,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被注销登记前,该企业法人组成人员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参加诉讼,债权人以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开办单位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也应予以准许。该开办单位对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如果不存在投资不足或者转移资产逃避债务情形的,仅应作为企业清算人参加诉讼,承担清算责任。你院请示中涉及的问题,可以参照上述精神办理。
此复
如果销拿申请执行公司被撤销那么属于蔽罩申请执行人主体资格丧失,根据民事宏斗闹诉讼法规定,执行终止,而不是执行回转。
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死亡的,执行应先行中止,待继承人出现并主张权利后恢复执行,如果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权利,则终结执行。
当然不可以,执行终止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而且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执行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