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交通安全事故责任认定书最长10天,交通安全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之后5天可以领取车辆,故一般半个月后可以前往领取车辆。
【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7条第二款规定:鉴定检查得出结论后的5天内,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给予通知当事人来领取扣留在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的肇事车辆以及行驶证和扣留的物品。对于那些肇事逃逸没有抓获的无主肇事车辆或者交通管理部门下达通知后30天后没有前来领取的肇事车辆,经过公告后3个月还没有进来处理的,交通管理部门会对扣留的肇事车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