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在足球规则中并没有罚任意球必须要等裁判哨响的这一规定,但是因为通常情况下,防守一方要布防,进攻方要商量战术,慢慢的就形成了在球场上的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就是要等裁判哨响才可以发球。
后来,开始有人发现这一规则漏洞并加以利用,以突然地任意球破门得分,以至于国际足联不得不进行规则改革,2005国际足联的例行会议中承认了“任意球快速发出”这一行为的可行性:罚任意球时,发球方有权在“犯规行为刚刚发生,场上局势没有改变”时快速发出任意球,但也明确指出,除明确的发出快速任意球外,在对方布置防守未完成时突施冷箭的行为,并不构成犯规,但普遍上还是认为这是一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更多的时候,这一尺度由当值裁判掌控。
任意球是一种在足球比赛中发生犯规后重新开始比赛的方法。任意球分两种:直接任意球(踢球队员可将球直接射入犯规队球门得分)及间接任意球(踢球队员不得直接射门得分,球在进入球门前必须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
足球的规则是这样的:任意球可以不等裁判鸣哨即可踢出。但是有的时候裁判会告诉球员,等我吹了哨你再踢,如果球员不听仍旧踢,可以视为无视裁判,给予黄牌。德科就是这种情况。
可以不听裁判哨声,但是裁判如果示意罚球方必须听哨声,那,裁判未吹就罚球就被亮黄牌
裁判未示意听哨声,可以不听
如果他示意了,确未听从裁判,就会罚球无效,被亮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