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税收怎么算

租金税收怎么算
2025-04-24 18:3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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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房产税
按《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拥有房屋产权的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12%在出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对私有房产主将房屋出租给个人居住,凡经房管部门备案并执行房管部门规定的租金标准的,可暂免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2、城镇土地使用税
拥有房屋产权的个人,出租的房屋位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应按房屋土地(含出租的院落占地)面积,依土地的等级及适用的土地等级税额,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国税发〔2003〕89号文件的规定,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3、营业税
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5%缴纳营业税,个人出租房屋月收入在800以下的免征营业税。
4、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个人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应以缴纳的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按适用比率缴纳。前面已提到,教育费附加为3%,城建税按纳税人所在地区的不同分为7%、5%、1%。

回答2:

租金税收计算为,租金收入800元及以下不需要缴纳租金税,800到4000缴纳10%租金收入所得,4000以上缴纳20%租金收入所得。
个人出租房屋,纳税按照起征点缴纳,在3%的税率上减半征收增值税。租金收入按照12%的税率缴纳房产税,5%税率缴纳增值税,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租赁房屋性质分类可分为福利性租赁、保障性租赁和市场性租赁三类,也可分为私房以及公房租赁两类;根据租赁房屋用途分类分别是商业物业、居住物业、办公楼及工业物业等租赁;按照房屋租赁期限分类可分为三类,分别是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以及阶段式租赁;按照租金计算和支付方式分类可以分为三类,分别是纯租约、毛租约和百分比租约;按承租人国籍分类: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涉外租赁,一类是国内租赁。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配租对象选择公共租赁住房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与配租对象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签订前,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将租赁合同中涉及承租人责任的条款内容和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向承租人明确说明。第十七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
(二)房屋的位置、用途、面积、结构、室内设施和设备,以及使用要求;
(三)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和支付方式;
(四)房屋维修责任;
(五)物业服务、水、电、燃气、供热等相关费用的缴纳责任;
(六)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八)其他应当约定的事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签订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在30日内将合同报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