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起诉离婚,如果联系不上对方,怎么办?

2024-11-21 18: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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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方起诉离婚,如果联系不上对方的,可由法院进行公告送达。

公告期满后,可由法院对被告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再通行公告的方式送达判决书。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扩展资料

起诉离婚要准备哪些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民事诉讼法》

回答2:

回答3:

  一方起诉离婚,如果联系不上对方的,可由法院进行公告送达。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如果因找不到被告而无法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或其它方式送达诉讼材料和开庭传票的,可由法院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为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
  公告期满后,可由法院对被告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再通行公告的方式送达判决书。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回答4: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如果经审理查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可以缺席判决离婚。

回答5:

这样可能麻烦一点,因为没有具体地址,法院无法直接送达文书,只能公告送,公告发出六十天天后视为送达。所以时间比较长。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