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合并,需要当事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以河南省为例。《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第二十三条 立户、分户和并户一、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1、申请人书面申请;2、申请人《户口簿》;3、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4、结婚立户的须提供《结婚证》;离婚分户的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5、购房立户的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