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限制是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作出了限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股东作出了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的限制。监事违反法律是由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股东代表诉讼,又称派生诉讼,是指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公司怠于行使诉权,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以自己的名义为公司的利益对侵害人提起诉讼,追究侵害人法律责任的诉讼制度。对于股东又分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明确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中对监事提起诉讼是由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股东作出了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的限制。而非对监事作出限制。
【个人建议】
公司法中注重分清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五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自己看清楚先~
股份有限公司才有股份比例要求,有限责任公司没有比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