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唐代音乐文化大量地吸收了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精华
唐代是一个高度开放型的国度,频繁的交流使这个时代的各方面出现了令人神往和羡慕的新局面。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融入使得唐代能够在音乐上汲取有用的成分丰富自己。如唐代燕乐大曲的发展,就包含着少数民族音乐成分。《隋书·音乐志》载:“始开皇初定令,设七部乐:一曰《国伎》、二曰《清商伎》、三曰《高丽伎》、四曰《天竺伎》、五曰《安国伎》、六曰《龟兹伎》、七曰《文康伎》。”[4]又载:“及大业中,炀帝乃定《清商》、《西凉》、《龟兹》、《天竺》、《康国》、《疏勒》、《安国》、《高丽》、《礼毕》,以为九部。”[5]唐朝初年,高祖李渊“享宴因隋旧制,用九部乐。”[6]到贞观十六年唐太宗大宴群臣,增奏《高昌乐》,于是成为十部乐,一直到唐玄宗。从以上乐部的名称可以看出,其中不少是西域少数民族的音乐。如:《龟兹》、《西梁》、《疏勒》、《康国》、《安国》以及《高昌乐》,这些乐曲大致是从今甘肃、新疆和阗、库车、喀什、吐鲁番、哈密或更往西一点的地方传到中原的。唐代的燕乐是中原汉族音乐在吸收了我国边陲少数民族音乐养料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歌舞曲,燕乐从隋朝初年设置七部乐形成起就不断发展,到唐玄宗时达到了顶点成为我国音乐史上辉煌灿烂的重要阶段。
2、唐代音乐文化大量吸收外国音乐文化的养分
中国和朝鲜很早就建立了外交关系,隋唐时期交流更加频繁,在两国建交的过程中音乐文化的交流也是引人注目的。《隋书·音乐志》记载:在隋代,高句丽、新罗、百济三国的音乐已经在我国宫廷演出。隋唐两代的七部乐、九部乐、十部乐都将高丽乐列为其中之一,不仅如此宫廷中还经常演出朝鲜传来的《歌芝栖》和《舞芝栖》等二十五个歌舞曲。后来朝鲜的音乐在我国民间也广为流传,民间曲子中的《高丽》一曲相传就是从朝鲜传过来的。
印度,古称天竺,很早时接触了印度音乐。隋唐时,天竺乐被列为九部乐和十部乐。开元年间,印度乐曲《婆罗门》经西凉传入长安。关于此曲的传入还有一段故事:唐玄宗游历山水,登三乡驿望女儿山的时候,面对山景心中突然兴起了去月宫会嫦娥听音乐的美妙幻想。他游山回来,就想用音乐把这幻想描写出来。他写了一半又搁下了,后来巧碰西凉都督杨敬述献出了印度的《婆罗门》曲,玄宗觉得此曲正合他正在创作的作品的要求,就用此曲素材写完了全曲。天宝十三年宫廷命令将《婆罗门》曲改名为《霓裳羽衣曲》。这就是唐玄宗创作的著名燕乐法曲《霓裳羽衣曲》的大致来历经过。可见唐代音乐文化中也留有印度音乐的印记。
上述表现了唐代音乐的构成是多元化的,在前代音乐的基础上,唐人不仅不断地推陈出新,在乐器、乐曲、乐理方面的不断创新使得我国传统的音乐文化趋于完善。而且吸收了大量外族和外国音乐元素使之与本民族音乐糅合、融汇,推动了唐代的音乐文化的发展与繁荣。